浙江惠崇律师事务所
江颖静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现任浙江惠崇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专注于民商事法律领域深耕多年,在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业务板块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与成熟的办案技巧,以耐心亲切的执业风格、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和高效负责的服务理念,赢得了当事人及案件承办单位的广泛好评与高度认可。 专业背景扎实,具备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和敏锐的案件洞察力,始终秉持“客户至上、专业高效”的服务宗旨,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精准、全面的法律解决方案。执业以来,成功办理多起典型案例,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1、在遗嘱继承纠纷中,针对当事人婚前个人房产拆迁安置份额被隐秘处分的情况,凭借专业法律分析和精准诉讼策略,成功降低房屋被继承份额,为当事人减少数十万元经济损失; 2、在涉外离婚案件中,面对外国法院离婚结果不被我国行政部门认可的困境,通过充分举证和法律论证,促使我国法院依法承认当事人多年前已解除婚姻关系的事实,彻底解决当事人的身份关系争议; 3、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针对开发商交付房屋与合同约定不符的问题,积极维权交涉,成功帮助当事人获得十余万元资产折损补偿款;4、在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中,为被侵权人提供全程法律服务,有效遏制侵权人复制发行作品的行为,助力当事人获得相应赔偿。 江颖静律师始终坚守“诚信执业、追求卓越”的职业信念,在每一起案件中都倾注全力,以专业的法律素养和务实的办案风格,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是客户值得信赖的法律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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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是指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顺序和分配比例来继承遗产。 根据法定继承的规定,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如果第一顺位继承人都没有了,那么第二顺位继承人,比如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就可以继承遗产。 在法定继承中,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一般是平等的,但在某些情况下,也会考虑一些因素来进行适当的调整。例如,如果某个继承人生活困难,没有劳动能力,那么他可能会得到更多的遗产份额。如果某个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责任,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那么他也可能会得到更多的遗产份额。相反,如果某个继承人有抚养能力和条件,但却没有履行抚养义务,那么他可能会得到更少或者甚至没有遗产份额。 总之,法定继承是一种比较公平合理的继承方式,但在具体情况下,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分配。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那么第二顺序继承人就无法继承。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缺位或放弃继承,那么第二顺序继承人才能继承。通常情况下,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该相等,但是对于那些生活困难的继承人,应该给予适当的照顾。对于那些有抚养义务却没有尽到抚养义务的继承人,可能会少分或者不分遗产。

在法定继承中,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如果第一顺位继承人存在,他们将优先继承遗产,并且通常情况下,同一顺位的继承人应平等分配遗产份额,以确保权益的均衡。而第二顺位继承人则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需要注意的是,这些只是一般原则,具体的继承份额可能会因法律规定、家庭情况和遗嘱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在处理继承问题时,最好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法定继承中,配偶、子女(包含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他们享有优先继承权。若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子女包含婚生、非婚生及领养子女,父母包含亲生及领养后建立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表兄弟姐妹不互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