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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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治安管理方面,对于尚未满十四岁的违法者,我们可以考虑不予惩罚;其次,对于无法辩识或控制自身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也应予以适当豁免;此外,对视觉障碍者或既聋且哑的人士,若其触犯了相关法律,依法可给予适度宽恕;最后,对于有立功表现的违法者,我们亦将视情况予以适当的宽容处理。

治安治理处罚法的第四十九条着重阐述了何种情形应受到何种程度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明确规定,凡实施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等行为者,将被处以5至10天的拘留,同时可能附加500元以下的罚款;若情节严重,则可处以10至15天的拘留及1000元以下的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中针对辱骂警察行为的相关条款视具体情形而定,此种行为主要涉及以下多方面因素:首先,若涉案人在公安机关内对警察实施了侮辱性言语攻击,则其行为无疑违反了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根据这些法律条文,以暴力或威胁手段阻挠民警及其他国家公职人员履行职务的,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在此过程中,如辱骂内容涉及以威胁方式阻碍执法,那么这种行为便构成了违法犯罪。

关于肖像权的法律法规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是否有明确规定并不违反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实际上,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并未对侵犯他人肖像权的这种行为做出明确的规定。然而,我国相应的民法典则明文规定,侵犯肖像权必须为自己引发的侵权行为负责,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当个体的人格权益受损时,当事人有权利依据本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侵权的行为方提出民事赔偿要求。

关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的详细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了对于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所发现并查获的违禁制品,以及与直接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相关的个人财产工具,都应进行收缴。依据该项法律条款,当涉及到毒品、淫秽物品等违法犯罪的违禁制品,赌博器具和赌资,以及用于吸食或注射毒品的设备及工具时,都必须依法进行收缴,并按照既定程序进行正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