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
转租的,出租人可以
解除合同。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租赁房屋,但未及时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转租。
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转租租赁房屋,出租人解除
房屋租赁合同时,要求承租人返还向第三人收取的超出出租人应收租金部分的利益的,人
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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