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求达律师事务所
陈昆伟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工作以来,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知识和追求卓越的工作态度,为客户提供了各类优质的法律服务。在诉讼方面,曾成功办理各类刑事辩护,经济合同纠纷案件、离婚纠纷案件、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及刑事案件等等;在非诉讼方面,擅长于公司合同的拟定、修改等。陈昆伟律师坚持以诚待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为当事人创造价值。相信,陈昆伟律师高度的责任感、专业的法律服务、严谨的工作态度一定值得您信赖。福建求达律师事务所的前身是南安市律师事务所,成立于一九八一年元月,系我国恢复律师制度后,南安市创办的第一家律师事务所。2000年11月改制为合伙所,律所自创办至今已有35年◇现有执业律师11名,实习律师1名。求达所善于办理刑事辩护、各类民商事代理(包括婚姻、民间借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合同、金融、房地产、工程建设施工、公司股权转让重组等)、知识产权纠纷、非诉讼代理及法律顾问业务等◇是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律所被授予人民满意律师事务所称号,2013年8月被泉州市律师协会授予2013年泉州律师实务交流与研讨会优质论文组织奖称号。依法为师铁肩担道义,仗义执言一字铸千钧。陈昆伟律师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业务质量深受当事人和社会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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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有外遇导致婚姻破裂,女方有权要求赔偿。具体赔偿金额要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比如男方的过错程度、夫妻共同财产情况,还有女方受到的精神伤害程度等等。一般来说,赔偿金额没有固定的标准,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不过,在司法实践中,赔偿内容可能包括物质损失赔偿和精神损失赔偿两部分。

孕期男方背叛导致婚姻破裂,女方有权索赔。男方这种行为是对婚姻的不忠,给女方带来了巨大的精神伤害。法院在裁定赔偿时,会综合考虑男方的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情况以及婚姻的持续时间。赔偿金额虽然不是很高,但目的是为了适当弥补女方所受到的损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男方如在婚姻期间与他人发生非正常关系,构成“与他人同居”,女方可在离婚时主张赔偿。法院将综合考虑过错程度、婚姻状况及子女抚养等因素裁决。

怀孕期间男方主动离婚,离婚协议通常无效,除非女方同意或有公共利益考量。女方主动或特殊情况下(如公共利益需求),怀孕期间离婚协议可能被法院认定有效。

男方不得提离婚的情形:1、女方在怀孕期间。2、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3、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当然这个限制不是绝对的,前述情形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