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宗华律师事务所
李小琴律师,2011年11月至2013年12月,任职于西藏圣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4年12月至2018年4月,任职于泰和泰律师事务所,金融业务部律师。2018年4月加入四川宗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公司法务风险防控 【案情案列】 诉讼代理业务:佘某某案件,检察院以诈骗罪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两项罪名起诉,最终在本律师的辩护下,法院以两项罪名不成立,判决佘某某无罪;藏族小伙尼某某,检察院以抢劫罪(室内抢劫)起诉,在辩护人的努力辩护,最终判决有期徒刑2年;何某某涉嫌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最终何某某判决有期徒刑2年;被告刘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判决有期徒刑六个月;夏某某体内运输300克毒品,最终夏某某被判决有期徒刑7年;被告高某某涉嫌盗窃罪,判决缓刑…… 先后为以下单位提供专项或日常法律顾问服务: 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西藏自治区统计局 拉萨市公安消防支队 西藏那曲政府 成都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农商银行 四川华工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华工石油装备有限公司 …… 【办案理念】 人的生命及自由最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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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是指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指违法司法程序私自处理已被执法机关查封财物的行为,以逃避法律为目的,构成故意犯罪。刑法规定,最高可判三年以下徒刑或罚金,体现了对此严重违法行为的严厉打击。

非法处置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被告人可能面临最高三年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的刑罚。犯罪行为包括隐藏、转移、变卖或故意毁损这些财产。该罪侵害了司法机关的正常秩序,成立需达到情节严重的条件。

非法处置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被告人可能面临最高三年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的刑罚。犯罪行为包括隐藏、转移、变卖或故意毁损这些财产。该罪侵害了司法机关的正常秩序,成立需达到情节严重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非法查封、扣押财产的犯罪行为应由犯罪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侦查,并由当地人民法院审判。 同时,该案件需由犯罪行为地的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这一规定确保了案件处理的及时性和地域性,有助于维护法律的公正和效率。任何违反此规定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这是对中国法治原则的坚定维护,也是对公民财产权益的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