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张雄涛律师,中共党员,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执行主任。具有律师、美国注册法务会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等资格。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代表,东城区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代理的李某诉天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荣获2019—2021年度北京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张雄涛律师自执业以来,在金融证券,税务,合同,债权,公司等民商领域有着非常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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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纠纷的管辖权之确定原则针对劳务合同纠纷法律管辖权的明确规定要求,首先需依据相关条款进行规范,若未曾作出详尽之约定则应遵循以下原则进行审判:即以被告之居所地或合同实际履行地点作为管辖的人民法院也就是说,关于劳务合同所引发的争议,并无仲裁程序规定必须先行执行的要求。

大家都知道,咱们如果跟别人因为签了合同有啥矛盾,就要去人家住的地方或者合同上写着的那个地儿告他。可是贷款合同这事儿就有点特殊了,假如借贷双方在哪儿能把钱还给对方这事儿上没有说清楚或说了也没明白,然后再讨论这事也纠结不出个结果来,那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的说法,你这个受理钱的那个人的地盘就算是合同履行地了。

定金合同纠纷的管辖问题,根据法律规定,通常按照以下原则来确定:首先,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法院来审理案件。其次,如果合同中已经约定了管辖法院,且该约定是合法的,那么就应该按照约定来确定管辖法院。最后,如果合同未履行,且双方都不是合同履行地的居民,那么就由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来管辖。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法院如何进行准确的判定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针对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处理,一般情况下应当由被告方所在居住地所在的人民法院予以审理和裁判;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形下,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亦有权对案件进行审理。若借款合同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则关于该笔债务的争议,应当由合同中约定的履行地点的人民法院来负责处理。

不当得利纠纷之管辖权如何精准确定关于不当得利案件的审理权限问题,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此类案件应当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进行管辖处理。然而,对于涉及到不动产权益纠纷的案件,则需要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进行专属管辖。在这方面,它与其他类型的民事案件在管辖权的确定上并无本质区别,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这类案件通常会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审理和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