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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和坐牢的区别是哪些

时间:2025.01.26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1094人
律师解析:
拘役和坐牢的区别:
1、适用对象不同。
有期徒刑既适用于罪行较重的犯罪分子,又适用于罪行较轻的分子;
拘役只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
2、执行场所不同。
有期徒刑的执行场所是监狱或者其它执行场所,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3、期限不同。
有期徒刑的期限长、起点高、幅度大;
拘役的期限短、起点低、幅度小。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
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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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强律师

山东科圣律师事务所

王永强律师,山东科圣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副主任,第十六届滕州市政协委员,滕州市人民检察院特约检察员,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学会会员,华律网特别推荐枣庄地区优秀律师,滕州新闻综合广播法治热线节目(FM99.8)主播律师;法学功底深厚,实务经验丰富;在民间借贷、交通事故、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婚姻家事、公司业务等民、商类案件建树颇丰;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具有多年警务工作经验,在刑事辩护方面具有独到思路,成功办理过多起取保候审,判处无罪、缓刑的经典案件,获得委托人充分认可和满意。执业理念:勤勉尽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务实高效,为社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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