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天宇人律师事务所
张盼盼,山东天宇人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研究生毕业,2018年3月执业至今,主要涉及民商事领域。 擅长专业领域:婚姻家事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人力资源纠纷、合同纠纷等。 涉及案件有:代理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商银行不良资产处理诉讼案件;王某某与李某某离婚纠纷、山东某某电梯有限公司与某某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济南某某物流有限公司与武某某、中国某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高唐某某物流有限公司与焦某某、李某某等劳动仲裁案件、济南某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聊城某某养老服务中心服务合同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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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对父母不履行赡养义务并不必然导致其在家庭财产继承中的顺位优先。依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作为成年人,子女应有义务为父母提供帮助及支持。若子女虽具备经济支付能力且具备相应赡养条件,却明确拒绝承担对老年人在内的家庭成员的抚育义务,当被继承人即父母离世之后进行遗产分配时,子女应丧失部分或全部继承份额。

不需要。只有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才适用于亲生子女之间的赡养义务。成年子女对有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不可以以不赡养父母为前提,放弃对父母财产的继承权。以不赡养父母为前提,放弃继承权的行为,不赡养父母的条款无效。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遗弃亲生子女被收养后,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所以,这种情况下对亲生父母不具有赡养义务。

在法律上,养子女有继承权,他们与养父母形成了受法律约束的父母子女关系,享有与亲生子女同等的权益。财产继承遵循特定顺序: 首先是配偶、子女和父母,若无则轮到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第一顺位继承人优先,第二顺位仅在无第一顺位时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