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土地征用前需向拆迁户支付补偿费用,补偿落实后,拆迁户方可迁移。市、县级政府负责补偿,被征收人需在约定期限内完成迁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暴力、威胁或违反规定切断供应等手段强迫迁移,建设单位也不得直接参与迁移过程。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土地征用前需向拆迁户支付补偿费用,补偿落实后,拆迁户方可迁移。市、县级政府负责补偿,被征收人需在约定期限内完成迁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暴力、威胁或违反规定切断供应等手段强迫迁移,建设单位也不得直接参与迁移过程。

涉及土地征收时,强制执行需经法院审批。房屋损毁或消亡的被征收者可获土地、青苗等补偿,但不包括房屋价值。临时安置费由每月1300元调至1500元。征地应提供公平、合理的补偿方案,确保农民生活不受影响。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用需依法足额支付,并妥善解决农民社会保障问题。农业用地补偿标准依据各省区市公示的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并定期调整。其他土地及附着物补偿标准由各省区市制定。

政府征地需农民同意,若农民反对,政府不能强行征地。政府应先补偿后搬迁,禁止暴力、恐吓等非法手段强迫搬迁。若农民拒绝搬迁且未提出复议或诉讼,政府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需提供详细补偿和安置资料。

政府有权对农村自留地实施强制征收,但须遵循法定程序。征收前,需向法院申请并获批准。被征用人可获土地、农作物等补偿,但不包括房屋原值赔偿。 安置费按协议调整,政府应确保补偿公平合理,维持农民原有生产能力,保障未来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