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张雄涛律师,中共党员,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执行主任。具有律师、美国注册法务会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等资格。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代表,东城区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代理的李某诉天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荣获2019—2021年度北京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张雄涛律师自执业以来,在金融证券,税务,合同,债权,公司等民商领域有着非常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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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前的债务问题需注意:若原股东未能证明股权出让前公司资产与个人财产独立,债权人可追索其连带责任;未完全出资股东试图通过股权转让协议逃避债务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其承担责任;协议中应明确写明股权转让前债务由原股东全权承担,以避免法律纠纷。

根据法律规定,在一般情况下,股权转让后原股东责任是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但是,如果原股东是未实际缴纳出资的并且为了逃避债务而转让股权,或者在股权转让协议里有对于前债务的约定,则原股东对公司的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

虚假股权转让协议会导致法律问题,包括协议无效、财产还原或补偿、经济赔偿、股东资格撤销及索赔等。若故意隐瞒或夸大注册资本,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和营业执照吊销。这些后果严重,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股权转让真实合法。

自然人在转让股权给企业或其他组织时,需将所得金额减去股权原始价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作为应纳所得税的营业所得,按“财产转让所得”申报个税。合理费用指股权转让交易中产生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各项税费支出。

股东未足额出资即转让股权,其法定权益不受影响,但如转让给非股东,需通知其他股东并征得同意后签署协议并登记。原股东虽未出资,仍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受让方在交易中应谨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