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招
投标流程如下:1.编制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文件。
2.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3.进行资格预审。
4.发售招标文件及答疑、补遗。
5.接收投标文件。
6.抽取评标专家。
7.开标。
开标时间为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时间,地点为工程交易中心。
8.投标文件评审。
9.定标。
10.发出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
11.签约前合同谈判及签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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