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
孙伟伟律师,现为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专注于刑事业务领域,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执业以来,孙律师始终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精准、高效的刑事法律服务,业务范围涵盖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与刑事合规等多个维度。 作为刑事领域的专家,孙律师成功办理了大量刑事案件,其中包括多起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涉及高级别领导**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案情错综复杂的疑难案件。凭借出色的辩护策略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孙律师在多起案件中取得了不起诉、缓刑、罪轻及二审改判等良好结果,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孙律师现任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委员、区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委员及律师代表,积极参与行业建设与业务交流,推动刑事法律实务的发展。同时,他还具备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为企业提供刑事合规风险审查、内部反腐败机制构建、合规培训等专项服务,助力企业防范刑事风险,实现稳健经营。 孙伟伟律师以“专业、尽责、务实”为执业理念,善于从复杂案情中提炼关键焦点,精准制定辩护方案和应对策略,其卓越的业务能力和高度的责任心深受客户信任与业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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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清算罪的立案标准为:如果公司活着企业在进行清算时,(1)隐匿财产的价值在50万元以上的;(2)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涉及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3)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价值在50万元以上的。

企业清算中,如发现故意隐藏50万以上财产、虚报资产达50万、提前分配50万资产未偿债、造成10万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未及时支付员工薪酬和社会保障引发恶劣影响,或严重损害债权人权益的行为,将被视为刑事犯罪,依法追责。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什么标准下妨害清算罪才立案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造成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造成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