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领衡律师事务所
郭海燕律师,自2008年开始从事法律业务,现任领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先后担任成都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专委会副主任、新都区人民调解协会委员、四川省河北商会法律维权部专员等职务。担任新都区静安等多家社区顾问、四川鑫怡置业房地产公司、香港协力魔芋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新都区柠檬公益中心、金东公益中心法律顾问等。成功代理上千件民商事案件,特别是在知识产权、婚姻家事、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的策划和代理方面有丰富的经验,受到当事人和客户的普遍好评。代理的具有重大影响和典型案例有;1、民间借贷案件数百起,涉及金额4800万,担保责任追偿案,涉及金额2500万,2、房屋买卖合同逾期办理房6产证案5个小区几百户,3、新都区当年度的交通事故赔偿案(一级伤残,20年护理费),4、李某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有财产8千万,5、港商郑某投资1.5亿元的融资非诉业务,6、黄某等涉嫌共同贪污2000万刑事案件,7、徐某等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8、张某等重大交通肇事罪(致两死三伤),9、成功代理王某、袁某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案(赔偿金额达152万元),10、代理物流园公司的运输赔偿案,11、彭某等310户业主诉某房地长开发商迟延交房和办理房产证违约赔偿,12、二手房买卖合同,房屋涨价房东反悔,赔偿涨价损失案20多起,13、义务法律援助近50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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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后,债权问题可能会变得复杂。要是公司依法进行了清算,那么在清算期间未支付的债权通常可以得到解决。如果清算后还有剩余资产,未获赔偿的债权可以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或公司章程来分配。要是公司在未充分履行清算义务的情况下就注销了,股东和第三方可能需要认可承担债务责任,否则债权人可以主张民事责任。

由总公司承担。法律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解散后,债务由公司财产承担。若财产不足偿还,剩余债务无需继续承担,股东通常不承担公司债务。但股东若擅自撤资或逃债,需对公司债务负连带责任。清算后,若公司财产仍不足以偿债,债权人可向股东追索。

公司注销后,遗留债务由承接公司负责。注销前需依法进行破产清算,确保清算事项完备,公司财产成为偿债的唯一来源。若注销时尚有未清偿债务,股东需按公平公正原则承担连带责任。对于抽逃出资、瑕疵出资等情形,股东即使在公司注销后仍需继续偿债。

当一家公司决定注销时,其债务问题通常需要依法处理。公司的债务通常由公司的资产来承担,如果公司没有足够的资产来偿还债务,那么债权人(即受欠款方)有权要求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一定的责任,这种责任被称为“清算责任”。若是对公司注销后债务由谁承担有疑问的,参考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