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博和汉商(盐城)律师事务所
1.从事建筑行业十余年,擅长建筑工程案件。 2.盐城首期刑辩班优秀学员,擅长刑事案件:办理过多起成功案例,诈骗罪2个亿成功变更罪名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成功办理取保,盗窃罪成功不予起诉,协助组织卖淫案件成功不起诉等等案件,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3.婚姻,交通,民间借贷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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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保障购房者的权益,允许在两种情况下取消房屋销售协议:一是主体结构质量未达法定标准,包括交付前的建筑质量问题经鉴定确认或交付后出现的不符合质量要求;二是房屋存在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的严重质量问题,如室内环境污染、噪音干扰或长期无法修复的重大缺陷(如渗水、无法正常居住)。对于轻微质量问题,开发商需负责维修,但不构成取消合同的条件。

新房质量问题在保质期内由开发商负责处理;超出保修期,业主可向业主委员会或物业公司申诉并请求赔偿,由房屋所有者决定处理;因楼上或楼下住户装修或日常使用引发的问题,由他们自行解决。

新购房产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买方有权要求开发商限期整改。若整改后仍不符合约定标准,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寻求法律支持,要求开发商承担经济损失和心理伤害补偿责任。

购房验收后发现问题,购房者有权利与开发商协商,要求其在合理期内整改。若质量问题严重无法修复或修复后仍不达标,购房者可依法解除合同并索赔,保障自身权益。

购房后如遇到房屋质量问题,业主有权向开发商维修或提出解除合同。若质量问题严重影响生活,依据《最高法商品房买卖解释》第十三条 业主可申请法院支持解除合同并索赔。开发商未及时修复或拒绝修复时,业主可自行或委托他人修复,相关修复费用及经济损失开发商需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