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家事纠纷精选解答 > 重婚行为是否会造成配偶继承权丧失

重婚行为是否会造成配偶继承权丧失

时间:2025.05.20 标签: 婚姻家庭 家事纠纷 阅读:990人
律师解析:
重婚行为不会造成配偶继承权丧失,在以下情形下才会丧失继承权:

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重婚行为不会造成配偶继承权丧失,在以下情形下才会丧失继承权: 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 4、伪造...... 更多>>
  • 重婚会丧失配偶的继承权。 但需满足一定情形。 即若当事人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是基于重婚而产生,则该婚姻关系无效,当事人无法取得法定继承权,若当事人与他人存在重婚关系,其...... 更多>>
  • 一、重婚不是丧失配偶继承权的理由。 二、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 遗弃被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 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 以欺诈、胁迫手段迫...... 更多>>
李晓婷律师

重庆学苑(北碚)律师事务所

李晓婷律师,一位在法学领域深耕多年的专业法律人士,其执业之路始于国内著名的法学殿堂——西南政法大学。本科阶段,她系统接受了扎实的法学基础教育,培养了严谨的法律思维和敏锐的洞察力。随后,进入西南大学攻读硕士研究生,进一步深化对法学理论与实务的理解,形成了系统而全面的专业知识体系。 自毕业以来,她便投身于律师行业,至今已积累多年丰富的执业经验。在长期的实践过程中,不仅熟练掌握了诉讼的处理技巧,更锤炼出了应对复杂法律问题的能力。 目前,李晓婷律师执业于重庆学苑(北碚)律师事务所,是该所的重要成员之一。 在执业过程中,李晓婷律师始终秉持“专业至上、客户为本”的服务理念。 曾任北碚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曾任重庆律协乡村振兴专业委员会委员。 自2016年开始正式执业,距今已有近十年,执业以来,李晓婷律师专注于多个核心法律领域,曾担任多家公司法律顾问,并办理各类民事刑事诉讼案件,尤其在婚姻家庭、侵权纠纷、合同纠纷及刑事案件方面具备丰富的执业经验和深厚的专业积累。 在婚姻家事领域,李晓婷律师擅长处理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继承及家庭内部协议等各类家事纠纷。她注重情感与法理的双重调和,致力于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尽可能降低家庭纠纷带来的情感伤害,提供既有温度又有力量的法律解决方案。 在侵权责任纠纷方面,李晓婷律师精通交通事故、名誉权侵害等案件。她善于梳理复杂侵权事实、固定关键证据,全力帮助受害人争取应有的经济补偿和精神抚慰。 合同纠纷方面,她长期处理各类商事合同、民间借贷、买卖合同及服务协议的争议化解,具备出色的合同审查与风险防范能力。 在刑事辩护领域,李晓婷律师秉承严谨细致、敢于坚持的职业态度,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各个阶段的法律帮助,包括案件定性分析、证据链质证、取保候审申请及出庭辩护。她始终坚守法律底线,致力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 她始终以专业、负责、共情的态度,陪伴客户度过法律困境,成为值得信赖的权益守护人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