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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特殊病种门诊报销

时间:2025.01.06 标签: 劳动纠纷 社保纠纷 阅读:974人
律师解析:
1、申请人携带资料交参保单位所在区医保中心;
灵活就业人员直接将资料交本人参保区医保中心。
参保人在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就医购药费用,凭社保卡直接进行结算。
2、参保人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或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自行垫付,在携带规定资料前往济南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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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婷律师

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

郭婷律师,现任职于广东商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后有多年大中型企业法律顾问及企业高管工作经验,熟悉企业整体运营管理以及企业人事管理。执业以来一直专注于民商事法律业务的研究和实践,能够站在当事人角度思考问题,善于运用专业法律思维分析案件,运用专业知识与多年工作经验帮助当事人协调解决问题,同时具有良好的沟通调解能力,精益求精,敢于创新,积极探索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法律创新服务。擅长处理劳动纠纷,劳动工伤案件,维护劳动者权益。以及在合同纠纷,债权债务领域有所深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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