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英特信(南充)律师事务所
本律师毕业于武汉大学,毕业后从事多年法务工作,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进入四川罡兴律师事务所实习,2016年正式取得律师执业证,2016年至今先后在四川罡兴律师事务所、四川英特信(南充)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工作,现任四川英特信(南充)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执业期间主要从事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含劳动争议)、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债权债务、人身损害及保险纠纷类型法律服务。 执业期间自2018年起为中国邮政公司西充县分公司、2022年起为三新供电公司等公司从事法律顾问工作,服务期间协助委托人从事用工类、职务类、经营类法律风险预防工作,成功为委托人大大降低了各类法律风险及诉讼维权成本,取得委托人的一致认可。 执业期间代理多个刑事案件辩护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工作,代理刑事辩护工作期间,先后为多名嫌疑人/被告人成功争取取保候审及缓刑。 在代理婚姻家事类纠纷方面,基于该类案件家庭属性这一特殊性,会优先为委托人分析其在案件中的利弊,由委托人自行选择采取什么方式处理争议,并根据委托人的选择在合法合理范围内为其争取最大或者最有利于解决争议的服务方案。 在代理人身损害及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依法依规为委托人提供法律分析意见及起诉、应诉意见,最大限度为委托人争取利益,尤其是在代保险公司应诉过程中充分分析保险公司在案件中主张的赔偿标准或者拒赔理由是否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最大限度为委托人分析裁判结果的合理性,成功降低了保险公司的上诉率。 本人从事律师工作近十年来,从未与委托人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过争议,不管提供哪一类型的法律服务,始终坚持以尊重案件基本事实为初心,以高度责任心、“不求最好,只求更好”的工作态度投入工作,以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为工作动力,以实现客户诉求、案结事了为工作目标和发展方向,得到委托人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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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绑架勒索罪中,如果因为绑架导致被绑者死亡或者被残忍杀害,并且死亡和绑架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联系,那么就会构成结果加重犯。如果是因为特殊的健康或者外部因素导致被绑者死亡,而不是绑架直接导致的,那么可能不构成这个罪名。但是,如果绑架者实施了残忍的杀害行为,那么无论结果如何,都可以被视为结果加重犯。

绑架罪的加重情节包括:对被绑架人造成人身伤害乃致死亡;以暴力逼迫勒索为目的。绑架通常涉及暴力、威胁手段,可能导致受害人转移。即使意图单一,如绑架中伴随攻击,按最严重后果(如致死)以加重后的绑架罪论处,可能面临死刑。刑法规定,致重伤或死亡可作为绑架罪的从重情节。

绑架罪中,最严重的后果是被绑架者死亡,包括直接死亡和因犯罪过程中的行为致死。情节恶劣者,如残忍杀害被绑架人、蓄意伤害致重伤或死亡,将面临终身监禁乃致死刑,并丧失全部财产。

绑架罪中,重判情节包括:致人死亡或故意杀害被绑架者;以敲诈勒索为目的绑架并杀害受害者;绑架过程中实施性侵或暴力犯罪;多次绑架或涉及多名受害者。这些情形下,刑罚将更为严厉。这些重判标准旨在严惩绑架犯罪,保护公民安全。

绑架罪中,重判情节包括:致人死亡或故意杀害被绑架者;以敲诈勒索为目的绑架并杀害受害者;绑架过程中实施性侵或暴力犯罪;多次绑架或涉及多名受害者。这些情形下,刑罚将更为严厉。这些重判标准旨在严惩绑架犯罪,保护公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