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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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责任与按份责任的关键差异连带责任与按份责任的显著区分在于: 1. 首先,在连带责任中,赔偿请求权人可选择向任一债务人追索全额或施加超额责任于其上;而在按份责任则强调,各个责任人必须依照预先约定的比例来分担各自所应承担的经济责任。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规定被派遣劳动者遭受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特别需要注意的是,用工单位只有在劳务派遣中存在过错,并因该过错造成劳动者损害,才会与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者差异体现在责任产生要件、效力层面、设立初衷及法律要求等方面。按份责任要求不严,违反义务即产生;连带责任更复杂,需违反义务并存在连带关系。按份责任仅涉及权利人与各责任人,每人负责自己份额;连带责任涉及更广泛,每位责任人均需承担全部责任,但可向其他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旨在保障债权人权益,各责任人共同负责;按份责任则各自承担。法律对连带责任有严格规定,仅在法定情形下适用。

连带责任是两人以上因共同债务而负担的责任,无论原因是否相同,只要债务未清偿,责任就存在。而不真正连带责任则是指多个债务人因不同原因对同一债权人负有相同给付的债务,其中一人履行后,债务全部消灭,责任人内部再求偿的责任形式。两者主要区别在于债务产生的原因是否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