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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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与安置房在品质方面的差异关于安置房与经济适用房之间的显著差异可概括为几点:首先,安置房以因涉及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方面工程需要拆迁的建筑为主体,其主要功能在于为被拆迁者或租赁者提供居住空间;其次,经济适用房具备经济性及实用性的双重特性,然而安置房则并不具备这一特质;最后,尽管经济适用房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允许出售,但安置房通常情况下是禁止出售的。

经济适用房与安置房之间的差异在不动产领域,安置房与经济适用房之间存在着显著的差异性。首先,安置房乃是由各级政府为了进行城市道路建设或者其他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而对需要迁移的居民进行合理安排所搭建的住房。值得注意的是,这类安置房在具备五年完整使用年限后,便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正式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西安市曾规定经济适用房多层每平米不超过2000元,高层不超过2500元,价格波动不得超5%。然而,现阶段,受地理位置等因素影响,西安经济适用房平均售价已涨至约3000元/平米,与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差距在1000-1500元之间。

经济适用房与安置房在质量上存在显著差异。安置房多为拆迁安置所用,质量可能因各种因素而参差不齐。而经济适用房则注重经济性和适用性,通常在建筑质量、配套设施等方面有更高的要求。此外,经济适用房可以上市交易,而安置房则通常受到限制。

安置房和经济适用房有明显区别。安置房是政府为被拆迁住户提供的住房,满五年后才能获取产权并办理房产证。而经济适用房是针对中低收入群体的,价格适中,但五年内不得交易。简而言之,安置房用于拆迁安置,经济适用房则面向中低收入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