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被
拆迁人要求拆迁人安置是否受
诉讼时效限制,应区别情况予以不同处理:
1、若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的拆迁安置协议对拆迁
安置房的具体位置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适用一般
房屋买卖合同的规定,被拆迁人要求拆迁人予以安置按普通债权给予保护,应适用
诉讼时效的规定。
2、如果拆迁安置协议中对安置房位置、用途约定明确,则该安置房屋具备了特定性,按照对被拆迁人利益的侧重保护原则,被拆迁人对该安置房屋享有的债权视为一种特种债权,具有
物权的优先效力,被拆迁人要求拆迁人予以安置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法律依据】
根据《
民法典》第188条:向人
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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