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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土地出让转让的区别体现在主体不同、交易市场不同、变更土地使用权需要满足的条件、需要实施的程序不同等方面。从交易场所来看,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分别只能发生在一级、二级市场。
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国家将使用权人让与给土地使用者,是土地一级市场的转让行为。2、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移转给其他的单位或个人,是土地二级市场的转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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