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崇辩律师事务所
庄涛律师做律师之前,曾在司法局和人社局做公务员,担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期间,参与审理大量劳动人事争议纠纷。从事律师职业以来,擅长劳动争议、工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离婚纠纷、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农业承包合同纠纷、医疗服务合同纠纷等民事诉讼;参与了盗窃、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抢劫等暴力财产型犯罪以及受贿、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的刑事诉讼;熟悉工伤行政确认纠纷等行政诉讼;参与多家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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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只有一人只也要属于公司员工的,也是要缴纳社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签署劳动合同时,雇主需为受雇者提供社保福利。即使劳动者选择不参保,雇主在社保检查中仍需补缴。但以下情况例外:已退休并返聘的员工;社保关系在其他机构管理且未转移至现服务公司的员工。请注意,不购买保险应遵守法律规定,避免法律风险。

由于实际情况中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社会保险缴纳地往往不一致,导致存在差异。社会保险缴纳地的确定主要取决于用人单位的决策。若用人单位选择在特定地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即便与劳动合同履行地不同,也不会影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用人单位在决策时需充分考虑劳动者的权益保障。

企业必须依法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等,为丧失劳动能力、失业或健康受损的员工提供经济保障。即使员工不愿参保,企业也需按法规办理。这是企业的法定义务。

按照我国《社会保险法》,公司必须为所有员工缴纳社会保障基金,这是企业的法律责任,也是对员工权益的保障。即使员工拒绝参保,企业仍需履行此项义务。企业应在雇佣新员工后30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社保登记,否则将面临追缴社保费用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