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美盈律师事务所
王伟杰律师,现执业于河南美盈律师事务所,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执业以来办理各类民商事和刑事辩护案件,对法律问题的理解比较全面、务实、透彻,办案经验丰富,为多家企事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其中不乏政府单位等大型国有企业。主要业务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事、交通事故、债权债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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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报复统计人员罪既遂,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构成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罪既遂的处罚是依据我国《刑法》对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的相关规定,构成本罪既遂的,应依法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关于遇到关于构成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罪既遂如何处罚时我们可以参考以下内容。

构成打击报复统计人员罪既遂会按照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按照拘役来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这在我国《刑法》第255条当中是有非常明确的规定。构成打击报复统计人员罪既遂会怎样追究责任,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