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工伤纠纷精选解答 > 用人单位破产后工伤职工是否能够继续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破产后工伤职工是否能够继续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时间:2025.05.19 标签: 工伤赔偿 工伤纠纷 阅读:932人
律师解答:
能够。
律师解析:
用人单位破产后工伤保险待遇仍能获得保障。
《工伤保险条例》第43条
第4款规定,用人单位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对于个体工商户、合伙用人单位等被撤销、注销或其他方式丧失主体资格的,由经营者、合伙人等对工伤职工、雇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承担无限责任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对于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等被撤销、注销或其他方式丧失主体资格的,由经营者、合伙人等对工伤职工、雇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承担无限责任。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杨世远律师

北京天驰君泰(宁波)律师事务所

杨世远律师,1978年生,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国家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浙江省律师协会会员。曾任职民营上市公司人力资源主管、外资公司人力资源经理等职务。2019年加入北京天驰君泰(宁波)律师事务所,现任律所劳动法律业务部主任,在企业合规领域,特别是人力资源合规领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擅长劳动争议类案件、婚姻家事类案件(离婚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变更抚养权纠纷等)、合同纠纷类案件、侵权纠纷类(交通事故等)案件。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