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龙吟律师事务所
倪晗玲律师,于2015年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2016年6月,法学本科毕业。2017年12月,取得律师资格,执业于湖北龙吟律师事务所。自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先后承办了大量交通事故、婚姻家庭、人身损害赔偿、债权债务、劳动争议、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刑事辩护等案件。担任国企、房地产企业等公司法律顾问,在合同起草、合同审查、企业风险防控等非诉业务领域有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以其认真、耐心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办好当事人交办的每一项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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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夫妇间因情感不合而分开居住达两年以上时间,其中任何一方可依法申请诉讼离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明确条款,人民法院在受理离婚案件时,首先需要对争议问题进行调解;如若调解无果且感情状况确已破裂,则应准允离婚。然而,需特别注意的是,虽然夫妻分开居住长达两年并不必然导致感情破裂,但这确实是判断是否具备离婚条件的关键要素之一。

分居满二年经法院调解无效的,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没有自动离婚的。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分居满二年是不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协议离婚或者向人民法院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不一定。法院认定夫妻分居的条件有三个:(1)夫妻分居,包括因感情不和而导致的不在一处居住,不履行夫妻之前的权利、不过夫妻性生活。(2)分居的原因是因感情不和。(3)分居连续已满两年。综上所述,如果是因为感情不合所以才导致分居两年的,法院才会对这段婚姻关系进行判决。

不论分居多久,婚姻关系都不会自动解除。离婚必须经过法定程序,也就是到民政部门办理的协议离婚,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诉讼离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是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在调解无效后应当判决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