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第一套房卖了,第
二套房不算首套。因为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
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
申请贷款购买住房时,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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