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事实婚姻中,要进行房屋产权分割,关键在于确定双方的贡献大小。如果是双方共同购买或搭建的房屋,会按照贡献比例来分割;如果一方的贡献远超另一方,那么他可能会获得更大的份额。如果房屋是婚前的个人财产,那么它仍然属于该方的私有财产。

在事实婚姻期间,涉及房屋财产分配时,通常需要具体评估双方在购房、建设或还贷等方面的贡献。如果双方共同出资,该房产通常被视为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不过,在实际分配时,会综合考虑家庭贡献、经济实力等因素。如果一方能够证明房产完全由其个人出资,那么该房产可能会被视为个人财产。

离婚房产的分割要分具体情况。如果房子属于个人财产,在离婚时是不用进行分割的,谁所有房子就归谁;如果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协商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分割后一般仍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些财产包括薪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的财产(除非特别约定)等。其他依法应归夫妻共有的财产也包括在内。

离婚夫妻房产分割的诉讼费用根据争议金额而定。争议金额不超过1万元,每件缴纳50元;1至10万元部分,按2.5%缴纳;10至20万元部分,按2%缴纳; 20至50万元部分,按1.5%缴纳;50至100万元部分,按1%缴纳;100至200万元部分,按0.9%缴纳;200至500万元部分,按0.8%缴纳;超过500万元部分,按0.7%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