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征和律师事务所
成华律师,湖北征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专利代理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武汉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从业十年来,积累了大量的诉讼经验,凭借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在多个专业领域形成了鲜明特色与显著优势。 在合同纠纷领域,擅长各类民商事合同的起草和审查,处理范围覆盖货物买卖、民间借款、服务合作、房产租赁、建设工程、技术开发等多个行业。他擅长通过非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多渠道化解纠纷,最大程度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在刑事辩护领域,坚持以证据为核心、以事实为依据。注重审前沟通与庭审策略的结合,能够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各阶段及时提出法律意见,积极会见犯罪嫌疑人并和家属沟通案情和进展,依法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办理取保候审、积极为被告人争取无罪、罪轻或减轻处罚的结果。 在婚姻家事与离婚纠纷领域,不仅精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认定等法律问题,更秉持人文关怀,致力于通过调解、协商等柔性方式化解家庭矛盾,减少情感伤害,维护家庭和谐。无论诉前谈判还是诉讼代理,皆努力实现情理法的融合,为客户提供既有温度又有力度的法律服务。 如您正面临法律难题或需要专项法律支持,欢迎通过主页所示联系方式与成华律师取得联系,律师将为您提供专业、可靠的法律服务和诚恳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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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人:专利权的所有人及持有人的统称。专利权人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发明人:专利法规定,在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对发明创造具体实质性特点做出贡献的人称为发明人。发明人为自然人。

专利权人和发明人主要差异在于定义、范畴和权益。专利权人是被官方认可并授予专利权的发明申请人,可以是企业或个人,拥有署名权及专利财产权。发明人则是对发明创新做出实质性贡献的自然人,仅享有署名权,不一定拥有全部财产权利。

专利申请人是指向专利局申请专利的人,通常是发明者或设计师。但在某些情况下,如第三方机构获得专利申请权、专利申请权益转让、发明者或设计师去世后的继承,或特殊职务发明情况,专利申请人可能是其他人。因此,专利申请人并不总是与专利发明人相同。

实用新型与发明专利对比鲜明。保护范围上,发明专利涉及材料、应用、工艺和结构等多方面,而实用新型专利主要关注独特造型和结构特征。保护期限上,发明专利长达20年,实用新型专利仅10年。审查程序上,发明专利审查繁琐,实用新型专利则相对简洁。

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的主要区别在于保护范围、专利期限等方面。实用新型专利主要保护产品的形状、构造等,期限较短,为10年;而发明专利则保护产品、方法或改进它们的创新方案,期限较长,为20年。此外,两者在审查流程、授权条件等方面也存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