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汉盛(大连)律师事务所
阎乔,汉盛大连分所执业律师。法律硕士,律协委员,主攻民商法,担任多家大型国企、公司、企业诉讼事宜,诉讼标的额逾亿元,年服务人数过百人,解答咨询超千人。拥有CFA证书、SAC分析证书、SAC证书,对合同纠纷、家事纠纷、经济类刑事犯罪尤为擅长。办案坚实可靠、经验丰富、多地办案,广泛赢得委托人好评。主要业务领域: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家事纠纷、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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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离世后,其民事实力消失,无法继承父母财产。但直系后代可根据法律条文,代替其继承原本属于遗产的财产权益。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其已故父母原本可合法获得的遗产比例,非全部。在父母去世后的家庭财产分割中,需准确把握遗产继承顺序和代位继承的复杂问题。理解和掌握好相关法律法规至关重要,以制定合理的财产分割方案,降低风险。

一方去世的,其个人财产作为遗产开始继承,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平均继承遗产,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夫妻共同财产中一半的份额是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另一半属于其配偶的个人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代位继承的份额,以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为限。

夫妻一方去世后,其个人财产进入继承程序。有遗嘱则按遗嘱分配,无遗嘱则按法律规定处理。共同财产在分割时,除非另有约定,否则先分离出配偶的一半,剩余部分再作为遗产分配。

在合法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持有的财产,应按约定或法定分配。若无约定,配偶先获一半,余下部分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有遗嘱则按遗嘱分配,无遗嘱则按法定顺序继承。若遗产涉及家庭共有财产,需先划分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