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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有房屋居住权再婚后能否居住

时间:2025.01.15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843人
律师解析:
从法律角度,享有房屋居住权的一方再婚后仍然可以居住。
但在现实生活中,再婚的一方虽然拥有居住权,但只能自己在前夫(妻)家居住。
再婚的一方应该和现在的配偶居住在一起。
如果再在前夫(妻)家居住,从道义角度,显得非常尴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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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双律师

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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