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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分割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

时间:2025.02.21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828人
律师解析: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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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妍菁律师

云南建广律师事务所

李妍菁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取得管理、法学双学位。云南建广律师事务所律师,婚姻家事法律服务团队律师。曾在民办高校担任教师,具备高校教师资格证。擅长婚姻家庭、金融等法律事务。执业以来,为多家大型国有企业、金融机构提供常年法律顾问、专项法律服务。曾代理的案件,获得“2018、2019、2021、2024年云南省维护妇女儿童十大典型案例”。被评为“云南省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工作优秀律师”、“云南省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咨询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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