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
孙伟伟律师,现为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专注于刑事业务领域,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执业以来,孙律师始终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精准、高效的刑事法律服务,业务范围涵盖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与刑事合规等多个维度。 作为刑事领域的专家,孙律师成功办理了大量刑事案件,其中包括多起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涉及高级别领导**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案情错综复杂的疑难案件。凭借出色的辩护策略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孙律师在多起案件中取得了不起诉、缓刑、罪轻及二审改判等良好结果,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孙律师现任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委员、区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委员及律师代表,积极参与行业建设与业务交流,推动刑事法律实务的发展。同时,他还具备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为企业提供刑事合规风险审查、内部反腐败机制构建、合规培训等专项服务,助力企业防范刑事风险,实现稳健经营。 孙伟伟律师以“专业、尽责、务实”为执业理念,善于从复杂案情中提炼关键焦点,精准制定辩护方案和应对策略,其卓越的业务能力和高度的责任心深受客户信任与业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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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强拆故意毁坏财物罪应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如果是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所实施的违法强制拆除的行为涉及到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此时就会被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的故意毁坏财物罪的量刑标准可以参考下文。

强拆是否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处理,如果是符合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构成要件并且达到了法定的立案标准的,该行为人就会被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还会被处以相应的刑事处罚,具体的强拆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吗的回答可以参考下文。

在强拆违法建筑的过程中涉嫌故意损坏公私财物,是可以报警处理的。故意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直接责任人和主管人员就要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罪,判处3~7年不等有期徒刑。

强行拆迁故意毁坏财物只要情节严重的就会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一般数额较大的就会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如果造成数额巨大而且情节比较严重的,一般就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强制拆房是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而且强制拆房也是很容易导致他人的利益受到损失;对于拆房一般必须发经过上级部门的同意,并且要与住房者进行合法的协商,合法的进行赔偿才能不会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