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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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的判定标准(一)侵权对象需为我国且处于有效保护期限中的专利权利。首要地,考虑到专利权地域性的法律约束,可知有效的专利通常仅限于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授权的相关权利。次要地,我们必须关注到专利权的时效属性,在此基础上,唯有在规定的保护期内并没有因为欠缴费用、遭到无效宣告或者执行放弃等情形导致失效的专利权方能称之为有效专利。

在判断外观设计专利是否被侵权时,需要考虑以下三个关键因素:首先,比较被诉侵权产品和专利产品的外观相似度,看是否容易使消费者产生混淆。其次,确定侵权产品是否在专利保护范围内。最后,考察侵权方的动机和意图。如果两者外观非常相似,那么侵权行为很可能成立。

对发明专利侵权的认定过程是怎样的这个问题并非取决于对方手中是否握有产品,而是对方是否已经为他们的产品提交了专利申请并成功地取得了专利权。倘若对方已经享有专利权,那么即便你的产品并非直接针对他的专利或是产品进行设计和制造,只要你的产品仍处于他的专利保护范畴之内,便可能会被判定为侵权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在我们中国以及全球众多国家和地区所实行的专利制度中,普遍采用的是“先申请制”原则。

倘若行为人在对相关法律规定毫不知晓的情形之下,误触或涉嫌侵犯了他人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倘若该行为人能够做到即时止损并在后续行为中避免再犯,且未给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带来任何损害,则此类侵权方将无需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定义务与法律责任。

第一,必须要有被侵犯的有效专利权的存在。第二,未经专利权人许可。第三,以生产经营为目的。第四,行为不属于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另有规定一般是指在专利法上另有规定的情形,这是指专利法对专利权行使规定的一种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