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可以用实物全部
出资设立公司。
•法律允许用实物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只要该实物能估价且可依法转让。
•用实物出资要对其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低估。
•出资后要办理实物的
财产权转移手续,确保公司对该实物拥有合法权利。
案情回顾:小朱、小胡和小许三人计划设立一家公司。小朱和小胡打算以货币出资,而小许则提出自己以一批设备等实物全部作为出资。小朱和小胡对此产生担忧,认为设立公司不能全部以实物出资,担心不符合法律规定,三人为此产生争议。最终,他们决定寻求法律专业人士解答。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
知识产权、
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2、法律并未禁止设立公司全部以实物出资,只要该实物符合可以用货币估价且能依法转让的条件,就可以作为出资。所以小许若提供的设备等实物满足上述要求,其全部以实物出资设立公司是合法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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