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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超过3年就不用还了吗

时间:2025.07.31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1137人
律师解析:
1.一般情况下,债务纠纷诉讼时效是3年。
超过3年债权人追讨,若债务人以时效抗辩,债权人可能丧失胜诉权,但债务本身仍存在。
2.不过,若期间债权人有催债等行为,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
3.即便过了3年诉讼时效,债务人自愿还款的,不能再以时效为由要回。

案情回顾:

小朱曾向小胡借款10万元,并出具了借条,但未约定还款日期。3年后,小胡要求小朱还款,小朱却以债务已过3年为由拒绝偿还。小胡认为借款事实存在,小朱应履行还款义务,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小胡遂将小朱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但本案中借条未约定还款日期,小胡可随时要求小朱还款,诉讼时效从其主张权利时起算。所以小朱以债务超过3年不用还的抗辩理由不成立。
2、小朱向小胡借款的事实有借条为证,双方形成了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小朱应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应支持小胡要求小朱偿还借款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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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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