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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肖像权的无过错责任应是怎样的

时间:2025.07.31 标签: 损害赔偿 人身侵权 阅读:924人
律师解析:
1.侵犯肖像权的无过错责任,即不论侵权人有无过错,只要实施了侵害他人肖像权的行为就要担责。
2.比如未经允许使用他人肖像用于商业活动,即便其不知这样是侵权,也得承担停止使用、赔偿损失等责任。
3.这一规定是为保护肖像权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因难以证明侵权人过错,而让肖像权人维权受阻。

案情回顾:

小朱发现小胡未经自己同意,在某广告宣传中使用了自己的照片。小朱认为小胡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要求小胡停止使用并给予赔偿。小胡则辩称自己并不知晓使用照片需经小朱同意,且未从中获取大量利益,不应承担责任。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肖像权是自然人所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小胡未经小朱同意使用其照片用于广告宣传,已构成对小朱肖像权的侵犯。
2、在侵犯肖像权的案件中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只要实施了侵犯他人肖像权的行为,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以小胡以不知晓需经同意及未获大量利益为由的抗辩不能成立,应停止使用照片并对小朱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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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侵犯肖像权的无过错责任,是他人在无意识,不小心的情况下,在未经允许的前提下对他人的肖像进行了不利利用。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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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扬律师

天津吉万业律师事务所

德国斯图加特大学 硕士毕业,国家二级播音员主持人,从业10余年,法学扎实,经验丰富,拥有德国风格的工作严谨、认真负责、思维缜密、忠实可靠的职业素质和操守。办理大量的重大疑难复杂的民刑案件,受到当事人及法律同仁的一致认可和好评。众多民事案件中维护了当事人的最大合法权益,多次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进行精彩的辩护,使其获得相应的减刑缓刑乃至无罪释放。 交通事故苦痛,劳动争议不公,刑事案件有冤讼,吾还青天碧空。婚姻继承烦恼,经济房产纠纷,公司法务做顾问,余代诸公解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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