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若夫妻间借款有协议,且借款用于个人事务而非家庭共同生活,那么借款方应偿还。
比如一方用这笔钱单独投资。
2.若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等,通常不认定为普通
借贷关系,不用偿还。
像用于共同
购房、共同生意。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关系。
婚姻存续期间,小朱因个人投资需求向小丽借款10万元,并出具了
借条。后来两人
感情破裂准备
离婚,小丽要求小朱偿还借款,小朱却认为夫妻之间财产是共同的,这笔钱不应偿还,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虽然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财产一般为
共同共有,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之间订立
借款协议,以
夫妻共同财产出
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2、在本案中,小朱向小丽借款用于个人投资,且出具了借条,可认定为双方对该笔款项有明确的借款约定。因此,小丽要求小朱偿还借款的主张是合理合法的,小朱应当偿还该笔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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