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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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外孙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畴。具体规定是,法定继承人是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所以,外孙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畴。

老人儿子去世,如果是法定继承其孙子孙女有老人遗产继承权。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农村宅基地的法定继承权问题中,外嫁女儿并不具备继承权。这是因为宅基地本身并不具备可继承的属性。遗产继承的前提是财产属于个人私有且合法,而宅基地作为集体所有物,并非村民个人所有,因此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外嫁女儿在继承宅基地方面需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权益合法。

若子女先于父母去世,其直系晚辈血亲可代位继承。前提是已故子女必须先于父母离世,且必须是父母的子女或同辈亲属。被继承人的子女包括婚生、非婚生、收养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孙子孙女有资格代位继承父母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