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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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女方债务要不要男方承担,得看实际情况来判断。要是债务是用于共同生活、经营的,或者双方都同意的,那男方就需要一起承担。反过来,如果是女方个人超出家庭需要欠的,而且没用于共同目的,那男方就不承担。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因共同生活或经营而产生的债务,在离婚后,房产归属于女方的情况下,女方可能需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是,如果男方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且未用于共同生活或经营,那么女方则没有偿还义务。简单来说,债务是否需要共同承担,关键要看债务是否用于共同生活或经营。

离婚时,房产归女方,男方债务的处理方式视情况而定。若债务为婚姻期间产生,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那么就属于共同债务,女方需要承担相应责任。但要是男方的个人行为导致债务产生,女方对此不知情且未从中获益,那么债务就属于个人债务,与女方及房产无关。

这就需要明确男方债务的性质。如果这笔债务属于男方个人,那么女方和她名下的房产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关键是要确定债务的归属,如果债务是男方的个人债务,那么女方和她的财产就不会受到影响。所以,首先要做的是确定债务的性质,以保护女方的权益。

夫妻婚姻期间债务问题,若男方债务系满足家庭日常需求,离婚时视为共同债务,女方需偿还。若债务非用于共同生活,则为男方个人债务,女方不承担。根据《民法典》规定,共同意愿或日常所需产生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否则需债权人证明用于共同生活或经营。因此,债务处理需区分情况,确保公正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