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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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罪是指,利用自己或他人的财产,在法定条件下设置赌博场所以提供赌博服务的行为。该犯罪行为的特征在于,构成其主体的行为人既是赌场的经营者,又是赌局的组织者,其行为目的是为了获取经济利益。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实施开设赌场行为的人员,将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以及相应的罚金惩罚。若情节严重,则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需要承担相应金额的罚金。

盈利16万可依法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主动退赃,有投案自首等情节可以依法判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盈利16万且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处5~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下内容将详细介绍开设赌场盈利16万判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