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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房贷没还清如何分割

时间:2025.07.31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825人
律师解析:
1.若房产为一方婚前购买并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该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增值,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若房产为婚后购买,不管登记在谁名下,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未还清的房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可协商房产归属债务承担,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住房,向银行申请了房贷。然而两人因感情不和决定离婚,但此时房贷尚未还清。小朱认为自己在购房出资较多,房子应归自己所有,剩余房贷也由自己承担,但会给予小丽一定补偿;小丽则觉得既然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应平均分割房产,剩余房贷也应共同承担。双方为此产生争议,无法达成一致。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该房屋是小朱和小丽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时,应综合考虑双方的出资情况、婚姻持续时间等因素。
2、对于未还清的房贷,它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若房子归一方所有,获得房屋的一方需继续偿还剩余房贷,并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若双方决定共同分割房产,则剩余房贷也应按分割比例共同承担。最终的分割方式需依据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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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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