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若合同目的达成,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合同自动终止,
当事人留存好履行凭证即可,无需再履行义务。
2.因
不可抗力、
根本违约等法定情况使合同无法履行,当事人按《
民法典》规定通知对方
解除合同。
通知到达时
合同解除,对方有异议可找法院或
仲裁机构确认效力。
3.双方
协商一致,可签解除
协议终止合同。
合同解除后,未履行的不再履行,已履行的可要求
恢复原状等,还能索赔。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许签订了一份货物
买卖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小许因遭遇不可抗力事件,无法继续履行供货义务,导致合同已无履行内容。小朱认为应按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小许则觉得可解除合同。双方就合同是否解除及后续处理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民法典》,因不可抗力致合同无履行内容,当事人可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小许遭遇不可抗力无法供货,其有权通知小朱解除合同。自通知到达小朱时,合同解除。若小朱有异议,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
合同的效力。
2、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对于已履行部分,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请求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
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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