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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以下车祸死亡赔偿金额是多少

时间:2025.07.30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赔偿 阅读:984人
律师解析:
60岁以下车祸死亡赔偿无固定金额,需综合计算。
1.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地前一年城镇或农村人均收入算20年。
2.丧葬费是受诉法院地前一年职工月均工资的6倍。
3.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劳动能力,按当地前一年人均消费支出算。
4.精神损害抚慰金由法院依侵权人过错等酌定。
此外,医疗费等也可能涵盖,最终赔偿结合事故责任和当地经济定。

案情回顾:

小朱驾驶汽车与小静骑行的电动车发生碰撞,小静不幸当场死亡,年仅35岁。小朱被认定负事故主要责任。小静上有年迈父母,下有未成年子女。双方就赔偿金额产生争议,小朱认为赔偿应低一些,小静家属则要求高额赔偿。

案情分析:

1.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二十年。
2.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3.被扶养人生活费:考虑小静父母及子女情况,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4.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会根据小朱过错程度及后果等酌定。
另外,若小静生前有医疗费、处理事故家属误工费、交通费等也应计算在内。最终赔偿额需结合事故责任划分及当地经济水平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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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旭主任律师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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