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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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的交通管理部门,有权认定司机是否存在醉驾行为。对司机进行检测,血液中酒精浓度大于80毫克的,可以认定为该司机存在酒驾行为,要吊销司机的驾驶证,在五年之内不得让该司机重新考取驾照。

醉酒驾驶案件,属于刑事案件,不是由刑侦大队处理,是由交警大队事处理中队或者叫事故科处理。饮酒后驾车的处罚标准为罚款500元,记12分,暂扣驾照3个月,醉酒驾驶的处罚标准为行政拘留15天,罚款1500元,记12分,暂扣驾照6个月。

醉驾驾驶证由公安机关的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且依法对醉酒驾驶员追究刑事责任,而且也规定了在五年内是不能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的,醉驾已经涉及到危险驾驶罪行。

醉驾驾驶证由公安机关的交通管理部门吊销,因为本身对于醉酒驾驶来进行一个管理的话,就是当地的交警部门来进行的,在日常的一个管理过程当中发现醉酒驾驶的行为要立即的来进行一个约束。

醉驾是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的,公安机关在发现醉驾行为后,应当立即对醉驾人员进行控制,并依法检查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如果达到醉驾的标准的,还应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追究驾驶人员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