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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有哪十种认定

时间:2025.07.30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1263人
律师解析:
法律未明确规定十种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情形,常见的有:
一是夫妻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认可的债务
二是婚姻期间,一方为家庭日常开销所欠债务。
三是一方生产经营收益用于家庭,经营所欠债务。
四是为子女抚养教育、老人赡养、家人治病所负债务。
五是夫妻协议约定的共同债务
六是婚前借款购产婚后成共同财产,借款算共同债务。
七是婚姻中一方个体经营,收入共有,经营负债算共同债务。
八是为正当社交费用所负债务。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小朱未经小丽同意,为其经营的个体生意向小胡借款。小朱经营收入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但小丽认为此债务是小朱个人行为,不应由自己承担。同时,小朱为支付孩子的教育费用向小许借款,小丽认可该债务。后来小朱和小丽感情破裂准备离婚,小胡和小许要求二人共同偿还债务,双方就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为个体经营向小胡所借债务,因其经营收入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根据“一方生产经营,收益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经营中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此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小丽需共同偿还。
2、小朱为孩子教育费用向小许所借债务,属于“为抚养教育子女所负债务”,且小丽认可,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二人共同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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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婉君律师

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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