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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一方未出资产权归谁

时间:2025.07.30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900人
律师解析:
1.婚后用共同财产买房,不管登记在谁名下,都算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平等享有处理权,因为婚内财产通常共有,资金来源决定产权
2.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可看作对子女的赠与,房子是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
3.一方用婚前财产全款买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个人财产,但要能证明购房款是婚前财产。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婚后,小朱父母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屋,登记在小朱名下。小丽认为该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是婚后购买,自己也有居住权,应享有一半产权。而小朱则觉得这是父母对自己一方的赠与,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若由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本案中是小朱父母出资且登记在小朱名下,所以该房屋应认定为小朱的个人财产。
2、小丽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观点不成立,虽然是婚后购买,但并非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而是一方父母出资并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不符合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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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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