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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死了妻子有权继承婆家的财产吗

时间:2025.07.30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1374人
律师解析:
1.通常,妻子没有继承公婆财产的法定权利。
法定继承里,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儿媳不在其中。
2.不过有特殊情况,按《民法典》,丧偶儿媳若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这意味着在经济上提供主要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主要帮助。
3.要是妻子在丈夫去世后,长期照料公婆生活、承担主要费用,符合条件就能继承婆家财产,且和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权利平等。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许结婚后,和公婆共同生活。小许不幸离世,此后小朱依旧悉心照料公婆的生活起居,承担了大部分生活费用。公婆去世后,小胡作为公婆的侄子,认为小朱作为儿媳没有继承权,要求继承全部遗产,小朱则主张自己应作为继承人继承遗产,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一般情况下,儿媳对公婆财产没有法定继承权,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但依据《民法典》,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2、小朱在丈夫去世后,长期照顾公婆生活起居、负担主要生活费用,符合“尽主要赡养义务”的条件,所以小朱有权继承婆家财产,且与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平等的继承权,小胡的主张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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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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