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经侦
立案合同诈骗,不看
证据数量,关键是证据能否证明
犯罪事实及需追究
刑责。
2.需有证明嫌疑人
非法占有的证据,像
虚假资质证明、
伪造合同条款等。
3.要有证明诈骗行为发生的证据,如合同、交易及通信记录等。
4.得有证明
被害人受损的证据,如资金转账、货物交付凭证等。
5.证据形成完整链可立案,证据少能初步证明也可先立案再侦查。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胡
签订合同进行商业合作。小朱称自己有优质资源,能为小胡带来丰厚收益,小胡依约转账款项。然而合作未达预期,小胡发现小朱提供的资质证明系虚假,且交易过程中小朱存在隐瞒真相的情况。小胡认为小朱构成合同诈骗,向
经侦报案。此时小胡仅掌握部分转账记录和一些通信记录,证据数量有限,对于能否立案存在争议。
案情分析:1、经侦对合同
诈骗立案无明确证据数量要求,关键在于证据能否证明存在犯罪事实且需追究
刑事责任。本案中,小朱提供虚假资质证明等或可作为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证据。
2、小胡提供的转账记录属于证明其遭受损失的证据,通信记录等或能证明诈骗行为发生。若这些证据能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合同诈骗
犯罪事实存在,经侦会立案;即便证据较少但能初步证明犯罪事实,也可启动
立案程序后续进一步侦查
收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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