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咨询该律师
无论涉案金额大小,故意毁损他人财产者均须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可能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惩处。若被毁财产价值达到一定规模,则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依《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视情节轻重,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情节特别严重者,刑期可增至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般来说,故意损坏他人财物就算数额较小的一样也要按照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同时还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也就是拘留和处罚款,如果数额较大的话就会构成故意损坏财物罪的,是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损毁他人财物数额较小的处理一般是予以治安处罚,不会构成刑事犯罪。故意毁坏他人财物者受到的治安处罚一般是被拘留、被责令支付罚款等,具体的处罚,受到被损害此物的实际价值、实施故意毁坏行为的目的、财物所有者是否原谅了毁坏行为者等因素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