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实际施工人
起诉发包人时,法院会追加转包人或
违法分包人为第三人。
因实际施工人与发包人通常无直接合同,法律为保护实际施工人权益,让其可突破合同相对性起诉。
2.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掌握工程施工和款项结算信息,追加他们能查明案件事实,如发包人付款情况、款项有无被截留等。
3.若发包人欠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
工程款,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又欠实际施工人工程款,法院会判发包人在欠付范围内担责。
案情回顾:小胡将工程转包给小许,小许又违法分包给小丽。工程完工后,小丽作为实际施工人因未拿到工程款,以发包人小胡为被告向法院
主张权利。小胡认为自己与小丽无直接
合同关系,不应承担付款责任,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虽然小丽与小胡之间无直接合同关系,但法律赋予实际施工人小丽突破合同相对性向发包人小胡主张权利的权利,法院应追加转包人小许为本案第三人。
2、小许在工程链条中处于关键环节,掌握工程施工、款项结算等重要信息,追加其为第三人能更好地查明案件事实。若经审理查明小胡欠付小许建设工程价款,且小许欠付小丽工程款,法院可判决小胡在欠付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小丽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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